<th id="pllqf"></th>

    <tbody id="pllqf"></tbody>
    <dd id="pllqf"><center id="pllqf"></center></dd>
  1. <button id="pllqf"></button>
    <dd id="pllqf"><pre id="pllqf"></pre></dd>
    首頁 快訊 > 正文

    天天熱門:V觀財報|盤江股份股東山東能源被予以監管警示


    (資料圖片)

    中新經緯12月19日電 盤江股份19日收上交所對山東能源集團有限公司予以監管警示的決定。

    上交所表示,經查明,截至2021年6月7日,盤江股份股東山東能源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山東能源)持有191972653股公司股份,占當時公司總股本的11.60%。此后,山東能源所持股份因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而被動稀釋,且其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減持,導致其合計持股數量和比例減少。2021年6月7日至2022年4月18日期間,山東能源按照其披露的減持計劃,減持公司股份4749415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2.87%;2022年4月18日,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已辦理登記托管手續,山東能源所持股份被動稀釋2%;2022年4月19日至2022年7月27日,山東能源按照其披露的減持計劃,減持公司股份18737517股,占公司總股本的0.87%。2022年7月28日,山東能源披露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其持股比例累計減少5.74%,目前持股數量占公司總股本的5.86%。

    上交所指出,山東能源作為公司股東,未按規定在持股變動比例達到公司已發行股份的5%時停止買賣,也未及時披露權益變動報告書,而是繼續主動減持公司股份,直至減持累計達到5.74%時才履行權益變動披露義務。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法》(2019年修訂)第六十三條,《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十三條以及《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以下簡稱《股票上市規則》)第1.4條、第2.1.1條、第3.4.2條等有關規定。

    上交所表示,鑒于山東能源本次持股比例變動超過5%并非全部因主動減持所致,存在非公開發行股票導致其所持股份被動稀釋的情形,可予以酌情考慮。鑒于上述違規事實和情節,根據《股票上市規則》第13.2.2條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紀律處分和監管措施實施辦法》等有關規定,我部做出如下監管措施決定:對貴州盤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山東能源集團有限公司予以監管警示。

    公開資料顯示,盤江股份主營業務為從事煤炭的開采、洗選加工和銷售以及電力的生產和銷售,主要產品為煤炭和電力。

    業績方面,2022年前三季度,盤江股份實現營收90.56億元,同比增47.27%;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16.58億元,同比增107.09%。

    二級市場方面,截至12月19日收盤,盤江股份跌3.25%,報6.85元/股,公司總市值147億元。(中新經緯APP)

    標簽: 山東能源 盤江股份

    精彩推送

    无码专区毛片在线观看
      <th id="pllqf"></th>

      <tbody id="pllqf"></tbody>
      <dd id="pllqf"><center id="pllqf"></center></dd>
    1. <button id="pllqf"></button>
      <dd id="pllqf"><pre id="pllqf"></pre></dd>